根据我县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和人才需求状况,依据《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》(原范人字〔2007〕10号)文件规定,经县编委研究、县政府同意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,决定面向社会为范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2名。制定方案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及方式
按照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,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工作人员。
二、招聘单位、人数、专业及相关条件(见推荐)
三、招聘范围及条件
(一)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:
1、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守法律、法规;
2、身体健康;
3、聘用后须在本单位服务满5年;
4、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(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),专科学历年龄28周岁以下(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);
5、限范县户籍(2011年6月30日前迁入);
6、具有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学历,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的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:
1、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
2、曾被开除公职的;
3、受党纪政纪处分,处分期未满的;
4、因涉嫌违法违纪,正在接受审查的;
5、按照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》(原人事部第6号令)需要回避的;
6、违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;
7、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。
四、招聘方法及程序
(一)发布公告
《范县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》在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
(二)报名
1、报名时间:2011年11月12日至11月16日。
上午8:30至11:30,下午14:00至17:00,逾期不予补报。
2、报名地点:原范县劳动局一楼服务大厅(范县新区中原路东段100号)。
3、报名要求: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。应聘者需持毕业证、身份证(限范县户籍的,需出具户口本)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(正式在职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)。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以上毕业生及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名人员,请于报名时提交有关证明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,逾期不提交者,视为自动放弃。
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和要求报名,每人限报一个岗位。报名时,交近期免冠一寸彩照4张,缴纳考务费60元、信息采集费12元,填写《范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》一式两份。
4、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竞争要求的不予开考。
5、准考证领取:2011年11月28日持身份证及报名考务费票据到报名地点领取《笔试准考证》。逾期不领者,视为自动放弃。